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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税函〔2014〕806号颁布时间:2014-12-10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4〕5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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