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粤国税函〔2014〕585号颁布时间:2014-09-12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配合审计机关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3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配合跟踪审计工作,及时逐级向督察内审部门报告跟踪审计情况。同时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问题。
联系人:督查内审处刘炎020-38351325
上一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