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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7]111号颁布时间:2007-07-26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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