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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317号颁布时间:2005-08-04

     2005年8月4日 豫国税函[2005]317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 [2005]731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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