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233号颁布时间:2005-05-27

     2005年5月27日 豫国税函[2005]233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 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5]28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 执行前的准备。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 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