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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94号颁布时间:2005-03-11

     2005年3月11日 豫国税函[2005]94号 郑州、洛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1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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