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94号颁布时间:2000-12-07

     2000年12月7日 豫地税函[2000]19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2000年 11月17日 国税函[2000]909号)(略)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