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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51号颁布时间:2000-09-19

     2000年9月19日 豫地税函[2000]15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省第二税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 147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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