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颁布时间:2015-02-27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12年11月修订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两年来的实施情况和基层国税机关以及纳税人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国税系统柔性执法实践的经验,我局对《自由裁量权基准》再次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自由裁量权基准》予以发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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