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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局推出综合申报

颁布时间:1970-01-01

  近日从北京市税务局获悉,今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税、一张凭证”。

  这一措施是通过对各相关税种纳税期限、流程资料、填写要素的重新梳理和整合,切实减少企业纳税次数和办税时间,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税务局还提炼出10个高频字段,企业填写后即可自动填入申报表各列,为企业提供更简化便利的申报模式,进一步缩减办税时间。

  据北京市税务局安排,将原按月申报缴纳的印花税调整为按季申报,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合并为按季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保持按半年计征不变。4月、10月实现五税种综合申报,1月、7月企业仅需三税种综合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仍保持半年申报,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有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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