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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助、优”为复工复产贡献税务稽查力量

颁布时间:1970-01-01

  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公平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采取“保、助、优”举措,积极开展具有稽查特色的纳税服务活动。

  保政策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将骗取疫情防控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行为纳入打击重点,维护特殊时期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发挥税务稽查打击、震慑职能,在打击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心存侥幸、有潜在违法动机的纳税人起到震慑警示作用,确保优惠政策“给力”落实。

  助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依法保护合法经营的诚信企业,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添油加力”。在对风险企业的依法检查的同时,注重宣传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按要求暂停对于医药企业的稽查,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顺利生产,为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稽查力量。

  优税收环境,规范稽查执法管理。严格规范立案管理,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杜绝随意立案。充分利用“非接触式”办案方式,切实推进案件查办工作,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在此基础上,利用辖区内媒体宣传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形成“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者一路绿灯”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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