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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1970-01-01
北京市税务局6月21日发布的税收风险告知显示,因为北京疫情反复,北京税务部门暂停对相关电商企业的税务风险自查提示工作,后续核查工作不再开展。
此前,多家电商企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风险自查提示”,指出相关企业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将自查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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