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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外[2000]14号颁布时间:2000-06-01

     2000年6月1日 甘地税外[2000]14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 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 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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