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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甘地税外[2002]2号 颁布时间:2002-03-11

     2002年3月11日 甘地税外[2002]2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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