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30日 市地税发[2000]229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征收管理切实做好减
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在屠宰税征管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地税局的会议,文件
精神,严格依法治税,把应该征收的税款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入库,禁止按人头、
田亩、下指标等方式向农民平摊,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附件: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征收管理切实做好减轻农
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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