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24日 市国税发[2000]188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2000]158号)转
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资料的上报时间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务必在次年5月底前,将统计分析报告和《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
免企业所得税统计表》报送市局。
二、1999年度的统计分析报告和《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统
计表》可在2000年8月底前上报。
附件: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
免企业所得税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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