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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7]259号颁布时间:2007-08-24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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