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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内涵

录入时间:2008-11-06

【中华财税网2008/11/6信息】  利润表债务法是将时间性差额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其特点是当预期税率发生变动或税基变动时,必须对已发生的递延税款按现行税率进行调整,这种方法下的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为:  
  首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然后再计算当期应缴所得税额,最后倒挤出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故而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加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减递延所得税资产,加(或减)由于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时,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 
         ±本期转回的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额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额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其特点是:当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也就是说,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然后,倒挤出利润表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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