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实用会计之发票保管与开具
录入时间:2008-04-22
【中华财税网2008/4/22信息】 1.发票保管
企业在领购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设置登记簿,记录发票的购、用、存情况。设专人负责保管发票,设专柜存放发票,将税务局查验过的发票存根联装订成册,经税务机关查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分季度装订成册。
提示
企业领购的发票,不能损(撕)毁,不得带发票到外地开票,丢失发票必须报税务局及在税务局指定的报刊刊登声明丢失作废。不得为他人代开发票。
2.开具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企业对购货方为非一般纳税人的开具普通发票,在开具普通发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购货单位应写全称,不得简写;
②书写必须清楚明白,不得潦草;
③开票时必须填写年、月、日、不能只写月、日;
④开票金额未达到发票位数,在小写数字前用“¥”符号封顶,在大写栏合计数前用“人民币”封顶。
(2)一般纳税人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专用发票时,购货方必须也是一般纳税人,对方非一般纳税入不得开专用发票,只需开普通发票。企业在开专用发票时必须注意:
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购销对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
②纳税人开专用发票时,专用发票销货栏内容,不得手工填写,必须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戳记印章,印泥为蓝色。
③开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人民币”封顶。
④价格换算出现误差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填开:
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
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
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