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营业款集中核算应采取的措施及设想
录入时间:2008-11-14
【中华财税网2008/11/14信息】 随着电信企业改革的深化,我国四大电信集团的基层单位,比如区县级分公司都推行了财务报账制,不再实行独立核算,无需提供财务报告。区县级电信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简化为推动营业款集中核算和管理创造了条件。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电信企业营业款集中核算谈几点建议。
一、实行营业款会计集中核算应采取的关键措施
在实行报账制后,费用类支出项目区县级分公司已不涉及或大大简化,因此运营收入资金的管理就成为了区县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而其中的营业款管理更是资金管理的重中之重。要做好营业款的集中核算和管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实行银行账户的集中统一管理。
县级分公司直接接触广大电信用户,在每个城镇、每个街道都有自己的分支机构,通过营业厅从用户手中收取大量电信费用。
首先,撤销区县分公司为营业厅开立的所有结算账户,由市级分公司会计中心为下辖的所有营业厅开立统一的也是唯一的一个银行结算账户。当然在操作中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如考虑到偏远营业厅缺乏指定银行的问题,市分会计中心可分别在中、农、工、建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一个银行结算账户,方便就近送存。由于各大银行早已实现了资金的通存通兑,因此营业厅可以很方便地将营业款在当地银行网点直接存入到市分会计中心开立的统一结算账户中,由于省却了资金由区县分公司上缴市分公司的环节,可大大加快资金流转速度。
其次,市分公司会计中心在开立统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优先考虑实力雄厚,营业网点众多的银行,同时协调好和银行的关系,确保下辖的营业厅在当地银行仍能得到较好的服务。
最后,为有效解决统一结算账户带来的各厅营业款资金容易出现混淆的弊端,可通过规范营业员填写银行缴款单来解决。如要求营业员必须在银行缴款单摘要栏注明所属营业厅、日期等要素。
通过采取以上方法,全市所属区县的所有银行结算账户可以由几十个下降到几个甚至一个,不仅有效解决了银行结算账户过多难以实施有效管理的问题,还大大加快了区县分公司向市级分公司上缴资金的速度。
(二)大力推进电子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
实行区县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原先由区县十几个财务人员分担的工作必然有很大一部分转移到市分公司会计中心财务核算人员身上,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是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前提,而大力应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对于电信企业来说,前台营业人员为用户办理的每一笔业务都必须输入营业系统,并打印出相应的发票或收据,因此区县分公司的营业厅的营业信息均可通过企业内部的自有营业系统获取。
另外,电信企业早已摆脱了手工人账核算的年代,营业厅的营业信息如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数据均来源于营业系统,不妨考虑将营业系统与ERP管理系统实现直接对接,可以大幅减少财务人员手工录入会计信息的工作量。而随着全球电子化浪潮的席卷,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了各自的网银系统。电信企业可以考虑搭建相应的网银资金平台与各自的ERP财务管理系统实行对接。
这样一来,ERP财务管理系统内部就具备了营业厅的营业信息和银行的资金到账信息,完整的会计账务信息就可以自动生成无需再通过人工干预了。电子化信息系统的大规模建设和应用,可以为下一步实施营业款的集中核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实行区县分公司的营业款集中核算。
营业款的集中核算即由市分公司会计中心财务人员负责全市所有营业厅的营业款核算工作,区县财务不再参与营业款的最终核算,只负责日常的营业款稽核和管理。如此大量的营业款核算工作全部由市分公司的一个或两个财务人员完成,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但电子信息化系统的全面应用为此提供了充分实施的条件。大量的基础会计核算数据主要还是由系统自动完成的,市分公司财务人员更多的是负责对相关会计信息进行审核和分析性复核,因此即使只配备少量的市分公司财务人员,也可完全可以胜任该项工作。
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几点设想
区县级单位实行营业款会计集中核算后,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促进了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加快了营业款资金的上缴速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营业款管理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应在以下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信息化系统的融合。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推行必然大大增加市分公司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量,再单纯依靠传统的手工核算显然无法满足需求,因此将前端的营业信息与现时各电信企业普遍采用的ERP财务系统进行有机的结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就显得颇为重要。在做好企业内部系统优化的同时,还需加强同银行方面的合作,有效利用各大商业银行提供的网银平台,获取必要的的资金到账信息,这样可大大减少会计人员的事后对账工作量。只要从以上两个方面做好服务支撑,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是完全可行的。
(二)构建新型的财务稽查监督机制。
以前的会计核算制度,前端的营业信息需要经过营业厅、区县两级才能报到市分公司会计中心进行汇总和分析,财务人员只能起到事后记账和复核的作用,缺少事前监控和预防监督。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目的就是要构建新型的财务稽查机制,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财务监督的威慑力:此外还可以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的优势,利用oA等电子化平台将各区县、营业厅的资金缴存情况和管理建议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形成一套双向互动的财务信息反馈机制,提高财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支撑。
(三)区县财务人员转变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区县日常财务工作主要是营业款稽核和会计核算,将区县财务单位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管理、评价的职能,应通过建立营业款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各营业厅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差异,提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具体建议。区县财务人员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核算机构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