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内容
录入时间:2006-04-05
【中华财税网2006/4/5信息】 外贸企业的期间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商品成本而直接计入损益的费用。它是保证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顺利进行必须开支的各项费用,是外贸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1.发生的人工及其相关费用
它是指支付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补贴和各种奖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发生的劳务费用
它是指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进货运杂费、装卸费、保管费、修理费、租赁费和水电费等。
3.发生的物质资料消耗费用
它是指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包装物的折损费、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原材料的耗费等。
4.发生的采购和推销商品的费用
它是指采购和推销商品发生的差旅费、广告费和展览费等。
5.发生的商品损耗
它是指商品在运输、保管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耗。
6.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
它是指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劳动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等费用。
7.发生的筹资费用
它是指发生的除了予以资本化的利息以外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和汇兑净损失,以及支付给金融机构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