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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业务中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9-02-24

【中华财税网2009/2/24信息】  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业务,包括进口、出口,以及其他以外币结算的收入和支出业务,均按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由于借贷双方使用相同的汇率进行折算,故平时不会产生汇兑损益。在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要对所有外币帐户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如下:  
  第一,根据外币帐户期末的原币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计算出折合的人民币余额。  
  第二,将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调整前的原帐面人民币余额相比较,计算应调整的人民币余额的差额。  
  第三,根据应调整的人民币差额,确定发生的汇兑损益数额。  
  第四,编制会计分录,调整各外币帐户的帐面余额,并将由此产生的差额记入“财务费用”等科目。  
  例:某企业有关外币帐户期末调整的资料如下:

期末外币帐户调整计算表

币科目
美元余额
期末汇价
调整后人民币余额
调整前人民币余额
差 额
银行存款
1000(借)
8.30
8300(借)
8400(借)
100(贷)
应收帐款
500(借)
8.30
4150(借)
4100(借)
50(借)
应付帐款
400(贷)
8.30
3320(贷)
3350(贷)
30(借)
短期借款
3000(贷)
8.30
24900(贷)
25000(贷)
100(借)
合 计
80(借)

  根据上述计算资料,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50 
    应付帐款     30 
    短期借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财务费用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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