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0-01-20
【中华财税网2010-01-20信息】 问:利润表应如何编制?
答:报表中的"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利润表中的各个项目,应根据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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