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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财会报告需要哪些人员签章有效?

录入时间:2008-10-28

【中华财税网2008/10/28信息】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是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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