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9-06-22
【中华财税网2009-6-22信息】 (一)营业外收入的审计目标
营业外收入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外收入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营业外收入是否均已记录;确定与营业外收入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营业外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确定营业外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确定营业外收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营业外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营业外收入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营业外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抽查营业外收入中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项目,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依据的充分性。
4.对营业外收入中各项目,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理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接受捐赠利得等相关账户记录核对相符,并追查至相关原始凭证。
5.检查营业外收入的列报是否恰当。
上一篇: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下一篇:营业外支出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