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3-03-12
临近春节,物流等运费再次上涨。近日,华泰股份在2010年年报中涉及一笔2亿元的运费惹来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华泰股份在2010年年报列示的销售费用中,仅运费就达到2.3亿元,而在2010年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仅为9028万元。对此,华泰股份财务人员表示,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计入了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的现金项中。
许多人困惑于运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更纠结的是运费何时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金,何时应作为销项税缴纳所得税,以及运费在不同经济事项中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本文将结合实例对运费的确认。
税务如何处理
与运费相关的增值税是作为进项还是销项,关键是看这笔运费是收取的还是支付的。
收取的运费,是一种价外收入,应与所销售货物一同作为价外收入(价外收入是含税的)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所销售货物为免税货物(免税农产品除外),运费也不计算销项税。
但应注意: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按混合销售处理,需要征收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需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委托运输部门运输,支付运费,如果运费由自己负担,不再向购买方收取,作为销售费用处理;收到运费发票,应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
在会计处理上:需借记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记:银行存款等。
如果运费由购买方负担,且运输发票的抬头直接填写购买方,销售方收到发票后转交给购买方,这种代垫运费,不用缴纳增值税。
在会计处理上:需借记:其他应收款——代垫款,贷记:银行存款等。
如果运费由购买方负担,但运输发票抬头开给销售方,销售方再向购买方收取该笔运费,作为价外收费,需要缴纳17%或 13%增值税;同时该运费发票可以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
在会计处理上:需借记入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记: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记:银行存款等。但这种方式销售方税收成本较高,一般实务中应规避。
支付的运费,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条件,并取得运费发票,可按(运费+建设基金)×7%抵扣进项税额。其他如保险费、装卸费等运杂费,则不可计算抵扣进项税。
购买货物时支付的运费,按上述理解,因为7%的部分计入了进项税额,93%的部分计入了货物成本,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的运费成本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运费成本÷(1-7%)×7%。
对于货物进项税转出的处理,在抵扣方式上无外乎两类,一类是凭票抵扣,这种情况的进项税转出额=成本×税率;而另一类是计算抵扣(仅限于免税农产品和运费),其进项税转出额=成本÷(1—税率)×税率。
会计怎样记账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存货采购途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
企业销售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应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期末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列示于利润表,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按照现金流量表填列规定,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管理费用+支付的销售费用,即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应列示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华泰股份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计入了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的现金中是不正确的。
比如,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已入库,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输费5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350元、保险费50元、装卸费50元、建设基金50元)。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和税款,用现金支付运费。计算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0×17%+(350+50)×7%=17028(元)借:原材料100472应交税费——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28贷:银行存款117000库存现金500如年末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以上外购材料7万元(含运费186元)霉烂变质,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额=(70000-186)×17%+186÷(1-7%)×7%=11882.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