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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区别

录入时间:2009-04-27

【中华财税网2009/4/27信息】  问:第一:请问应付费用(应付税金)和预提费用的区别。
  预提费用要做所得税纳税调整,那应付费用呢?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啊?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什么区别呢?

  第二:请问固定资产,存货盘亏能在税前列支吗?一定要备案吗?不备案就不能列支吗?

  第三:固定资产,存货报废,或者说损失,两者有什么区别?要如何才能税前列支?一定要做专项审计吗?

  答:1.要看问题的实质,预提费用比如预提的产品保修费用,因为借方是计入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核算的,影响了损益,而税法要求在实际发生的时候准予扣除,所以预提费用发生的时候需要纳税调增。

  而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这是需要缴纳给税务机关的,一般是计提之后就要缴纳的,所以可以在税前扣除,当然增值税不包括的。

  2.《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从上述文件可知,存货如果是正常损耗,那么显然不需要税务审批就可申报扣除,如果是非正常损耗,也就是上述(1),需要审批才可扣除,所以要具体看盘亏的情况。

  3.此问题与上述第2个问题实质是一致的,关注点是正常损失或非正常损失。如果是非正常损失,需要税务机关审批才可扣除,同时税务机关要求企业附上财产损失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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