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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对策

录入时间:2008-07-30

【中华财税网2008/7/30信息】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概念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形式。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面向资本市场。这不仅表现在股票流通、股权分散、投资者众多,而且还会面对市场上成千上万的潜在投资者。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指将影响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等对公司的目前和将来做出理性判断、进而影响其决策行为的重要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形式公布于众,是解决会计信息需求者与提供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手段。按其动机和内容可分为自愿性信息批露和强制性信息批露。强制性信息批露是指法规明确规定的上市公司必须批露的信息,其主要内容有:公司概况及主营业务,基本财务信息,重要关联交易信息,审计意见,股东及董事人员信息等;自愿性信息批露是指相对与强制性信息而言的,是指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批露的关于公司财务和公司发展的其他方面相关信息。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规范逐步完善,其监管体系也不断完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三个方面。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有些股份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的方便等目的,在披露会计信息时,采取人为操纵、蓄意歪曲或直接造假对企业进行业绩粉饰。例如:科龙电器披露会计信息从2004年至2006年虚增利润总额达到3.87亿元,为此受到证监会严肃的处罚。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提供必需的重要资料,对重大事项均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要求做到内容完整,,使财务报表信息清晰和利于理解。但许多上市公司对有利于本公司的信息过分披露,而对本公司不利的则只字不提,或不做充分披露。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偿债能力披露不充分;部分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故意隐瞒重大会计信息;关联交易披露有待规范。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市公司应按照法定的时间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但一些公司却不在第一时间及时披露。这不仅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了条件,同时也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 
  此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客观性偏差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含量不够等问题。 
  三、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 
  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增加了新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领域,主要包括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金融工具和股份支付五个方面。要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除加强上市公司自身建设,提高证监会法律地位,加强证券监管外,应从以下方面重点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一)建立完善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律体系制度的完善是决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完善的根本。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但与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建设仍滞后。如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法规中,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承担的民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如何界定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追究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人员的民事责任、责任人之间怎样划分责任等几乎没有涉及,或规定的过于原则或抽象,给具体的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控制和证券监管部门控制三个要素组成,通过他们正常执行自己的职能及各职能间的相互制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各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因此,上市公司应合理有效的设置会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督。 
  (三)加强表外信息的披露 
  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例如使用者不仅要求披露财务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非财务信息(如经营业绩信息);不仅要求披露定量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定性信息(如主要指标数据变动的原因);不仅要求披露确定的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不确定的信息(如金融工具利率和信用风险信息);不仅要求披露历史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分部信息(如分行业、分地区信息)等等。但从三大会计报表本身来说,其格式的固定性和以数字反映为主的特点决定了它所表达的会计信息的局限性,表内信息越来越不能满足决策者的需要。表外信息量会不断增大。因此,只有加强表外会计信息的披露,才能不断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才能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进理解性,体现完整性,突出重要性。 
  (四)创新金融工具 
  金融市场上创新工具的不断涌现和使用,不仅给加强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给现行的财务会计如何合理地确认、计量和充分地报告创新金融工具及其连带的风险提出了新的课题。而且,就金融工具创新的发展趋势以及企业未来运用金融工具的程度而言,金融工具创新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是长远的。 
  (五)加大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上市公司诚信评级和公告制度,使证监会成为全国唯一的权威的最高监管机构,应当逐步的将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权利收归证监会,对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加大处罚力度。 
  (六)规范自愿性信息的披露 
  随着资本市场国际化及资本筹集竞争的加剧,许多上市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自愿披露一些对企业有利的信息,以达到既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又作为公司的宣传工具的双重目的。自愿性信息的披露应该是有秩序的,必须严格规范自愿性信息的披露,正确处理好规范化和灵活性、合法性和恰当性、相关性和重要性、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关系。
  (七)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适当的披露 
  我国财政部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第九项“社会贡献率”和第十项“社会积累率”是评价企业社会效益的指标。社会责任会计自70年代创建以来,得到了理论界、会计职业团体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应加强对社会责任信息的相关披露。 
  (八)会计信息披露电子化 
  把现代信息技术(包括数据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及远程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光盘存储技术等)全面应用到会计信息披露中,建立电子实时报告体系,使信息使用者能够实时、准确、全面地获取所需信息,对制约虚假会计信息披露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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