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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监管对策的探讨

录入时间:2008-07-30

【中华财税网2008/7/30信息】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它的规范运作和高效运营是稳定和发展证券市场的关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关系到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证,关系到证券市场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资源能否有效配置。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管理制度的基石,也是现代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客观地说,我国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还很不完善,管制力度相差甚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诸如财务报表注释不能释疑、会计信息发生误导、人为操纵财务指标、披露重大事件出现失真、遗漏或隐瞒等违规现象已清楚地表明: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管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 
  为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制度的完善本身是一个方面,另外还要加强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监管。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不仅需要高质量的制度安排作为前提,而且需要高效率的执行机制作为保障。应当看到,制度和制度的执行是相互依存的,一个无法得到执行的制度不具备基本的约束力,当前我国企业所出现的会计造假问题并不意味着完全是制度存在问题,更多地是未能有效地贯彻执行。这一问题带来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仅会对投资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使整个证券市场产生信任危机。当会计造假的成本要远远小于他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时,任何经济上的理性人都会选择会计造假,向外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保证制度的执行比制度制定本身更为重要。因此,从制度执行的角度看,应对上市公司进行有力的监督和制裁直至使造假行为不现实、不经济,这样的执行机制才是有效率的。 
  一、强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内部监督 
  (一)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建立能真正代表所有股东权益、独立于大股东和经理层并对其有效制衡的董事会。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必不可少的。 
  (二)内部会计控制机制 
  内部会计控制不同于内部控制,二者的关系可以这样来描述:企业在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入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建立科学、完整和行之有效的上市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其目标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因此在建立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要具有前瞻性,通过在公司内部营造有利的控制环境、有效的会计系统和各种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控制程序,辅之以一定的控制手段如组织架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实物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并将这些控制手段揉入到建立的各种经营管理的具体制度中,如固定资产的投资、采购、报废处理制度、现金收支与核算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等,因为这些控制制度,都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密切相关。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内部审计机制 
  内部审计是由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的审计,毫无疑问,内部审计在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加强监事会的监督功能,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另外,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并担任负责人的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与公司审计有关的事宜。这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由于受制于企业经营管理层而导致其独立性和审计质量有一定局限性的弊端。 
  二、充分发挥财政部、证监会和中介机构等的外部监管作用 
  (一)从财政部的职能来看,会计标准的制定和监管并行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的,与此同时,财政部也履行着执法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等职责。但这些监督只是财政部的一项职能,并没有单独的机构和人士来实施,因此,容易与财政监督的其他功能混淆。为此,应在财政部下设置一个独立于会计准则、制度制定工作和财政监督工作的财务报告审核委员会,委员会由会计专家组成,专事监督会计准则的贯彻执行、会计信息的质量抽查、会计报告的审核等工作。这样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在实务中的执行情况,使会计准则的执行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可以使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常规化、规范化。 
  (二)充分发挥证券监管部门的作用 
  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对全国证券业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是最直接、最权威的管理者,其基本职能之一就是强化对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中介机构等的监管,它对于监督上市公司真实、及时、充分地披露信息,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证券监管部门内部,要逐步完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首先,作为证券市场上立法和执法主角的证监会应集中精力查处内幕交易及其他违反信息披露法规的案件,产生应有的威慑作用;其次,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作用,通过上市规则和上市协议书来制约上市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则,负责日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适当扩大交易所对市场运行与异常波动的实时监控权和调查权,加强交易所对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交易所对会员公司的常规审查和定期抽查制度,及时预警会员公司风险隐患,督促会员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再次,证券业协会则要制定内部自律性管理规则,加强自律管理,赋予证券业协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律性原则的会员进行调查和处罚、对会员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取消违反法律法规和自律性规则的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等权限,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对监管工作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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