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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新)

录入时间:2007-04-20

  发放贷款:
  代理社:
  借:贷款类科目
    贷:活期存款——企业户
  成员社:
  借:贷款类科目
    贷:存放联社款项
  代理社收到划来的款项后:
  借:联社存放款项
    贷:活期存款——企业户
  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
  代理社:
  借:活期存款——企业户
    贷:贷款科目
      利息收入
      联社存放款项
  成员社:
  借:存放联社款项
    贷:贷款科目
      利息收入
  贷款发生逾期占用形态发生改变按相应办法结转。
  以上假设条件:代理社为联社营业部,且各信用社在营业部开设结算账户,科目使用1124存放联社款项和2323联社存放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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