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技巧

录入时间:2006-03-21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然而,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是一个难以准确计算的数据、因此,在增值税的实际操作上采用了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了一道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为此。企业进行增值税核算时、必须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正确设置会计科目
  (1)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
  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2)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①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1]
  科创实业有限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并已验收入库,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已支付。
  [要求解答]
  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处理]
  科创实业有限公司会计分录为:
  进项税额=200000×17%=3400(元)
  借:原材料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②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③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④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人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其会计处理办法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也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其会计处理方法仍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⑦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⑧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⑨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交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⑩企业将白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11)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12)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人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13)企业上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15)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账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账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交、已交及多交或欠交的增值税。
  第二,正确填制增值税会计报表
  企业应增设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本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01表附表3
  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项目行次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1    ×
  2、销项税额               2
  出口退税                 3
  进项税额转出               4
  转出多交增值税              5
                       6
                       7
  3、进项税额                8
  已交税金                 9
  减免税款                  10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1
  转出末交增值税               12
                        13
                        14
  4.期末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15  ×
  二、未交增值税
  1、年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16  ×
  2、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17
  3、本期已交数                18
  4、年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20  ×
  本表各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本年累计数栏第9行=1行+2行+3行+4行-6行-7行。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3.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