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如何签发支票
录入时间:2005-03-0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2/2005信息】 2.8 如何签发支票?
在签发支票前,首先应查验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以免签发
空头支票。在签发支票时,应按照规范认真填写签发日期、收款人、人民币大小写、
支票号码、款项用途和支票密码等项目。其中,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签发支票的日期,
不得漏填或预填日期。“收款人”栏,一定要写明收款单位或个人。大小写人民币金
额必须填写一致、完整,不得涂改,在小写金额前,应填写入民币符号“¥”,大小
写金额和收款人三个栏目如有填错,应重新签发。其他栏目填错,可由签发人在改正
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来证明。“用途”栏要实事求是填列,不得巧立名目套取现金。
“密码号”栏应按照银行提供的密码单填写。“签发人盖章”处应将预留银行印鉴加
盖齐全。
如果单位签发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以发放工资或补充库存现金,则应在“收
款人”栏填写本单位名称,并在支票背面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或单位公章,然后可到银
行取款。
如果单位签发现金支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则应在“收款人”栏填写收款单位或
个人的名称,并要求其在现金支票存根联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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