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22/2005信息】 哪些企业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小制度》)?
《小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
小的企业。”以下3种情况的小企业,不执行或可以不执行《小制度》:
1.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这类企业在业主权益方面的特殊性,
决定其既无法适用《小制度》,又无法适用《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目前这类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还是空白。
2.集团公司内部的小企业。为便于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这类小企业必须选
用与企业集团一致的会计制度。
3.由于小企业的持续发展,预计在近期内可能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规定
的,可以选择执行《制度》,以减少以后《小制度》转为《制度》的工作量,这类小
企业目前也可以选择执行《小制度》。
《小制度》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
最明显的特点是简化。如合并了4个一级科目,减少了25个一级科目;部分资
产计价方法简化;有关会计事项的核算方法简化等。不过,《小制度》的简化不是更
改核算方法,处理上仍保持了与《制度》的一致性,以便将来随着小企业规模发生变
化转换为执行《制度》时,可减少需要调整和说明的内容。
《小制度》在科目设置上是否和以前有所不同?
《小制度》比《制度》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这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首先,
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可将《制度》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其次,小企业会计
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
两个制度在会计核算方法上是否基本相同?
是的。如资产计价方法都以取得时发生的货币支出,或以形成前所发生的料工费
支出,或以换出非货币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以重组债权的账面
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都
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估计资产损失的方法也相同。
《小制度》在账务处理上是不是有很大区别?
的确。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小企业财会人员应特别关注: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
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简化了长期投资的核算,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简
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
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
小企业的财务报告有什么特别要求?
《小制度》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
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在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下,
删除了诸如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递延税款借项等项目。
实施《小制度》对小企业有哪些好处?
好处是非常明显的。它对不少经济业务采取了简化处理方法,财会人员日常核算
工作量大大减少,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企业内部控制、财务分析和决策等工作上来,
不仅可以节约会计核算成本投入,也可以提高小企业会计预测、分析、决策能力和效
率。
执行《小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会有影响吗?
会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小制度》对很多业务都采取了简化核算的做法,必然对
企业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认为,简化的处理方法对小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
表现为损益在哪个时期记录以及记录多少等方面,通常不会影响其业绩总量。
小企业如何面对转换中的困难?
为了做好制度转换工作,小企业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两项制度的精神、方法,
详细分析不同的会计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便从会计管理角度正
确选择会计制度,并为适应会计制度而改进相应的管理工作,如加强预算管理、应收
账款管理、存货管理、投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与利用等。其次是抓紧制定适宜本企业
特点的内部核算办法,为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作好方法准备。最后是尽早建立比较详
细的内部分析报告制度,为企业管理提供详实的分析材料和改进建议。(a200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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