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4-11-2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3/2004信息】 一、资料:A公司经与B公司协商,将其
小汽车、库存商品与B公司的生产用设备、专利权、库存原材料进行交换。A公司换
出的小汽车原价120万元,累计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库存商品账
面余额380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300万元。B公司换出
的生产用设备原价240万元,累计折旧1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
公允价值200万元;专利权账面价值80万元,公允价值70万元;库存原材料账
面余额70万元,公允价值80万元,另支付补价50万元。A、B公司均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假设在交换过程中未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二、要求:编制A、B公司有关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分录。
三、答案:
1.A公司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900000
累计折旧 300000
贷:固定资产 1200000
借:固定资产--设备 2277300
无形资产 797000
原材料 910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0
银行存款 500000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88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00000
库存商品 3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2.B公司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2100000
累计折旧 1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
贷:固定资产--小汽车 2400000
借:固定资产 931500库存商品 2794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00000
无形资产 800000
原材料 7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
银行存款 500000
四、解题指导:涉及补价的资产交换,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采用正确的步骤,并
应注意几个问题。
1.步骤:
首先,确定资产交换是否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A公司收到补价:
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50÷(100+300)=12.5%<
25%;
B公司支付补价:
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50÷(50+200+
70+80)=12.5%<25%。
可见,补价占整个交易的比例小于25%,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其次,确认损益及各项资产入账价值。
A公司应确认的收益:
50-50÷400×(90+330)-50÷400×300×17%=
-8.88(万元);
以A公司为例,计算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A公司换出资产价值总额: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失-收到的补价-可抵扣的
增值税进项税额=90+330+300×17%-8.88-50-80×17%
=398.52(万元);
A公司换入B公司各项资产应确认的入账价值:
生产用设备:200÷350×398.52=227.73(万元);
专利权:70÷350×398.52=79.7(万元);
原材料:80÷350×398.52=91.09(万元)。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涉及部分补价的,收到补
价的一方,由于在资产交换过程中部分资产价值的盈利过程已经完成,因此应按一定
的比例确认利润或损失。
(2)如何验证确认的补价损益的正负是否正确。
损益计算公式为: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缴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变换为: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缴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
资产公允价值]。
可以看出,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缴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时,应确认的收益为负数;
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缴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时,应确认
的收益为零;
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缴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时,应确认
的收益为正数。
(3)计征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缴税金时涉及售价的确认,应按资产
交换时确认的公允价值,而不是按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 (a200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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