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46)
录入时间:2001-08-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30/2001信息】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根据上述公式,现举例说明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例1]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状况良好,经核实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
0万元,请计算应纳税额。
该企业核实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50×33%
=16.5(万元)
[例2]某企业在某一个纳税年度内,共发生下列收入事项:1.产品销售收入
5000万元;2.清理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为50万元;3.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1
50万元;4.利息收入20万元(利息收入为购买国库券利息)。发生各项支出如
下:1.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不包括工资);2.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
3.产品销售税金300万元;4.职工1000人,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96
0万元;5.按标准提取职工福利费134.4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9.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14.4万元。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请计算该企业
的应纳所得税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首先应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收入总额,按照税法规定,国库券利息不征税,该企业
其他收入项目应纳税。所以该企业年度应纳税收入总额为:
应纳税收入总额=5000+50+150
=5200(万元)
其次,分析可扣除项目的标准,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
售费用和产品销售税金可据实扣除;工资总额为计税工资总额人均月800元、职工
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计税标准均按税法规定标准,故均可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5200-(3000+200+300+960+134.4
+19.2+14.4)
=572(万元)
第三,已知应纳税所得额后,选择适用税率。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
适用33%的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572×33%
=188.76(万元)
该企业应纳税额为188.76万元。
除上述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本方法外,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部分中
小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计算其应纳税额。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
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
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
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
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
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核定征收的办法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
法。
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
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
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
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见表5-2)。
表5-2 应税所得宰表
经营行业 应税所得率(%)
1.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7~20
2.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10~20
3.饮食服务业 10~25
4.娱乐业 10~25
5.其他行业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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