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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会计账簿的基本构成

录入时间:2001-08-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2/2001信息】 《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会计帐簿包 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这是会计核算自身内在规律的要求。 为了使各种散乱、繁杂的经济业务的信息或数据成为有用的会计信息,要通过不同种 类的会计帐簿对一个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进行连续的、相互衔接的分类归 集、整理和加工。这些帐簿构成会计信息形成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为整个过程能达到 预定的目标提供了实现的手段。 会计帐簿格式多种多样,总帐、明细帐和日记帐等主要帐簿一般由封面、扉页和 帐页等构成。 (一)封面 封面主要用来载明帐簿的名称。 (二)扉页 扉页主要用来登载经管人员一览表,其主要内容是:(1)单位名称;(2)帐簿名称; (3)起止页数;(4)启用日期;(5)单位领导人;(6)会计主管人员;(7)经管人员;(8) 移交人和移交日期;(9)接管人和接管日期。 (三)帐页 帐页是帐簿的主体。在每张帐页上,应载明:(1)帐户名称(亦即会计科目或明细 科目);(2)记帐日期栏;(3)记帐凭证的种类和号数;(4)摘要栏;(5)金额栏;(6)总 页次和分页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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