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工作手册:会计档案制度
录入时间:2001-08-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0/2001信息】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
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
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
登记有效。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
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
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
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
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
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
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
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
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企业。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 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永久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 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4.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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