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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资金在途日数?

录入时间:2001-08-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2/2001信息】 是指在采购资金支付在先,材料或商品到 达在后的情况下,被占用的资金天数。如果在材料或商品抵达企业在后才付款,则资 金在途日数应等于零。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途日数=材料或商品运输与验收日数—结算凭证邮递日数—双方开户银行办理结 算凭证手续日数—货款承付日数。   例:某企业由外地采购甲材料,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2月1日发货,2月15日到 货。双方开户银行办理手续各1天,凭证邮寄日数为4天,承付期为3天。则:   在途日数=15—4—2—3=6(天)在企业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所需材料供应地往 往不止一个,同种材料有多个供应地,因此,需要计算材料采购的平均在途日数和材 料实际平均在途日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期该种在途料平均占用额   某种材料实际平均在途日数= ————————————————                  计算期该种材料每日平均耗用额            ∑(全年供应量×在途日数)   平均在途日数= ——————————————            各供应单位全年供应量之和   例:某企业某类材料由甲、乙两地供应,甲地供应60吨,在途日数6天;乙地供应 60吨,在途日数5天,则:           60×6+60×5   平均在途日数= ————————=5.5             60+6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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