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息票据如何贴现?
录入时间:2001-06-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4/2001信息】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
商业汇票交给银行,银行受理后,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前一日止的利息后的
净额交给贴现申请人。在贴现中,企业贴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所用的利率称为
贴现率,它不一定等于市场利率,但是总高于票据利息率。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息之差
为贴现所得。即应收票据贴现值。不带息票据贴现的计算如下:
当向银行贴现的是不带息应收票据时,票据到期值为票据面值,而不是面值与票
据全部期间利息之和;贴现息为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三者的乘积;贴现所得
(贴现值)是票据面值与贴现息之差。
例:某企业收到客房不带息票据一张,票面金额为30000元,签发日期为8月21日,
期限为3个月。因急需资金,于9月20日将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8%。则有关数
据计算如下:
票据面值 30000
票据到期值 30000
票据贴现期(90天-30天) 60
减:贴现息(30000*8%*60/360)400
贴现所得(30000-400) 2960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