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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息票据如何贴现?

录入时间:2001-06-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4/2001信息】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 商业汇票交给银行,银行受理后,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前一日止的利息后的 净额交给贴现申请人。在贴现中,企业贴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所用的利率称为 贴现率,它不一定等于市场利率,但是总高于票据利息率。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息之差 为贴现所得。即应收票据贴现值。不带息票据贴现的计算如下:   当向银行贴现的是不带息应收票据时,票据到期值为票据面值,而不是面值与票 据全部期间利息之和;贴现息为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三者的乘积;贴现所得 (贴现值)是票据面值与贴现息之差。   例:某企业收到客房不带息票据一张,票面金额为30000元,签发日期为8月21日, 期限为3个月。因急需资金,于9月20日将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8%。则有关数 据计算如下:   票据面值           30000   票据到期值          30000   票据贴现期(90天-30天) 60 减:贴现息(30000*8%*60/360)400 贴现所得(30000-400)    296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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