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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颁布时间:1970-01-01

  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安徽省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虚增出口货物价格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安徽省淮南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3486.10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办理。经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及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潘某武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8010万元;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因单位犯罪,被判处罚金3500万元。

  安徽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按照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工作交流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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