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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南安:机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50多万元

颁布时间:1970-01-01

  据闽南网报道     近日,泉州南安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累计开具实际发票金额达50余万元。

  2021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移送案件称:2017年6月26日,南安一家机械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0多万元,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对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南安某机械有限公司认证抵扣税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苏某已被取保候审。

  警方提示: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应尽义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情况严重或将构成偷税。

  一些不法分子将有真实货物交易但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段,与其他未发生实际业务的公司关联上,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非法向其他没有真实交易的企业提供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继而受票企业向国家申请抵扣,骗取国家税款,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蒋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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