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号--关于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号颁布时间:2013-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13226,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已接近2013年触发标准的情况。至201334,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2104.511吨,超过201311997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335日起,对上述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