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号颁布时间:2024-08-23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失效或废止内容 |
1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4年9月30日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 全文 |
2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8年3月27日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 全文 |
3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青岛市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 2018年7月2日 | 2018年第12号 | 全文 |
4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青岛市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8年7月2日 | 2018年第13号 | 全文 |
5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通用定额发票的公告 | 2011年6月7日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 第三条第六项“发票票面加印使用有效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