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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停止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颁布时间:2022-06-21

  为适应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试点的新形势,自20227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停止有奖发票即开即奖和定期摇奖活动。

  本公告自20227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7)、《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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