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补贴暂行标准》的通知

川注协[2008]14号颁布时间:2008-01-24


秘书处各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补贴暂行标准》已于2008年1月22日提请三届十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补贴暂行标准 

  为适应工作需要和充分调动各类专家支持、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取酬原则,并参照有关规定,特制订以下专家补贴暂行标准:
  一、检查组专家每人每天补贴280元;
  二、参加调研、座谈及草案修订的咨询专家每人每次补贴300元至500元;
  三、专业委员会专家每人每天补贴1500元,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次会议补贴1000元;
  四、常务理事会议,常务理事每人每次补贴1500元;
  五、协会继续教育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授课费每人每天补贴3000元。
  六、协会获得各类荣誉按文件要求给予奖励。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