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裕源大厦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价房[2000]279号颁布时间:2000-09-30
2000年9月30日 青价房[2000]279号
青岛裕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裕源大厦物业综合服务费中准标准的请示》(青裕物管字
[2000]03号)收悉。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收费规定》(青政发[2000]
13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裕源大厦公共性服务费标准可按你公司编制并经
你大厦业主委员会审查同意的《裕源大厦物业综合服务费中准标准》(青裕物管字
[2000]03号)执行。电梯运行费、中央空调运行费标准按青价房[1997]281号
文件中的规定执行;二次供水运行费标准按青价房[1998]38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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