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管道煤制气价格的通知
西价字[2000]87号颁布时间:2000-11-23
2000年11月23日 西价字[2000]87号
市煤气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煤制气生产成本并兼顾用户的承受能力,在价格听证会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
础上,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管道煤制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煤制气用户分为两类:居民用户和其他用户(宾馆、饭店、食堂等),实
行分类收费。
二、调整标准:
1.居民用户由现行每立方米0.40元调整为0.60元。
2.其他用户每立方米1.00元。
以上标准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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