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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督[2009]4号颁布时间:2009-07-14
各区县财政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财综〔2009〕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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