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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企[2009]15号颁布时间:2009-04-22
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9]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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