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国税流字[1995]032号颁布时间:1994-05-17
上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销毁问题
下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